潍柴动力6.6亿元收购清智科技55%股权
2020年3月27日,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潍柴”)2019年年报披露显示:
潍柴与天津清智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清智科技”)的创始股东于2019年11月18日签署了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并以人民币6.6亿元现金对价收购清智科技55%的股权,成为清智科技的大股东;2019年11月28日,潍柴支付全部现金对价,取得了对清智科技财务和经营政策等相关活动的控制权。
根据天眼查等信息:清智科技从2016年4月成立并于同年年底获得天使轮投资,到2017年11月获得1亿元的A轮投资,再到2019年4月的股权融资,直至2019年年底被潍柴控股55%。
根据2018 年发布的《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》规定:从2020年4月1日起,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/h的载货汽车,应安装FCW和LDW;2021年4月1日安装AEB,2019年发布的《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》中规定:从2021年4月1日起,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/h的牵引车辆应安装AEB,AEB的性能应符合JT/T1242-2019的规定。
也就是说,从2021年的4月1日开始,卡货车上配ADAS已成为硬性要求。
由此可见,潍柴此番“投资”的意义非比寻常,一方面顺应了驾驶辅助系统将迎来大爆发的趋势,自身或可从中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,另一方面也代表着其在一定程度上“掌控”着驾驶辅助系统(ADAS)这项技术,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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